卫生部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检测任何成分都要有依据,使用任何检测方法都需要通过多次实验论证,最后把检测方法列入国家标准。但是判定检测方法的研究过程比较复杂。我国目前2200种食品添加剂中,有检验标准的只占总数的近四成。这也就意味着,有六成食品添加剂无法检测。(6月16日《京华时报》)
2200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戴上“金箍咒”的不到四成,六成因没有国标而“无法检测”——这个事实不免令人浮想联翩:既然没有检测方法,为什么还将其列为“合法添加”,如果发生滥用添加剂的行为会否导致健康风险?任何添加剂都有添加标准,在明知检测失灵的情况下,如何保证生产经营者不会因逐利需要而放任添加行为?
这样的追问并非杞人忧天。尽管著名食品安全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件食品安全事件是真正由食品添加剂造成的,公众不必对食品添加剂“闻之色变”,不能把假冒伪劣都归为食品安全问题,然而,我们依然不能回避三个核心问题:合法添加剂是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食品添加问题是不是一个可以放宽心的问题?如果加了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加了盐酸克伦特罗的瘦肉火腿、加了多样氨基酸的牛肉膏都不算食品安全问题,究竟什么才叫“食品安全危机”?
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个悖论: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数千种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和食品用香料都规定了明确的使用范围、用量标准或者使用原则。其中,80%以上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具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对1853种食品用香料,制定了相应的使用原则,有的还制定了产品标准。换言之,我们明确了食品添加剂不能“天女散花”、要有一个谱,但事实上又是“六成添加剂无法检测”,那么,这个标准岂不是“牛栏关猫”?或者说,这个标准对于那六成无法检测的添加剂还有什么执行力可言?
客观地说,添加剂当然没有原罪,没有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但是,既然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我们就该秉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对待食品问题,老百姓的诉求很简单,“能不添加则不添加”,你不能因为考虑到添加剂产业等边边角角的问题,就将添加剂“合法”地塞进民众的肚子里;二是“添加剂无害论”也是个相对性的说法,真正的科学本身就是符合辩证法、拒绝绝对化的,何况中国人群的体质、生态环境的变化是动态的,过去无害,不代表将来无害,昨天“适量”,也许今天就是“超量”。
面对公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质疑,4月17日,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我国标准不低于国际”;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介绍了我们当下的现状: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标准10年以上标龄的占1/4,个别甚至已超20年未修订。历史沉疴、行业利益、交叉繁琐的行政程序,造成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落后。当然,“落后”还是“不落后”,有争议是好事,道理越辩越明。只是,“无法检测”的六成添加剂佐证了哪个判断呢?
其实,我们最想知道的是:这“无法检测”的六成添加剂,究竟算不算世纪性的世界难题?六成添加剂究竟是“无法检测”还是“尚未被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