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全省全面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广东养老服务水平。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数24949万,占总人口比重的17.9%。从2000年到2018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从1.26亿增加到2.49亿,几乎增加一倍。广东常住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或65周岁以上人口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庞大。“银发潮”来势汹汹,让养老服务尽快提速,满足骤增的养老需求,已迫在眉睫。
养老机构接收的老年人中,很多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因此,之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设置,比如对设施设备、安全保障、从业人员资格等提出较高要求,对于保障老人的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面对老年服务需求的快速增多和服务类型的日益多元化,对养老机构的要求也在发生变化。进入养老机构的不再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多,不少健康的老人因为子女不在身边,也需要养老服务,他们对于医疗和护理的要求没那么高,但可能还需要其他方面的服务。原有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拉高了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已经不适应当前养老产业的发展。
用备案制替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是养老服务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它能够激发养老服务业创新活力,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来,共同做大养老产业的蛋糕,提供更多元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来满足老人的需求。但是,取消行政许可并不意味着没有监管,政府仍需要适当引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知》中提出,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监管手段,可谓切中肯綮。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只是降低了准入门槛,但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要通过运营实现盈利,并非易事。开设养老机构投入大、回收慢、收益低,许多民办养老机构都存在空置率高的状况。调查发现,养老机构1~3年收回投资的占4.5%,4-6年收回投资的占4.9%,绝大多数要想收回投资,需10年以上。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仍需要在政策上扶一把,降低养老服务运营成本,提供融资优惠,通过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同样给予补贴等方式,让普惠型的养老机构蓬勃发展,养老产业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老人们才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