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辽宁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跃晖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魏跃晖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从科员到副厅长,长期把职权当成捞钱的工具,所涉103笔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2万余元。
魏跃晖今年55岁,自1983年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辽宁省财政厅工作。从预算处科员做起,干到副处长、处长,直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7年,其违法犯罪问题浮出水面,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审理查明,魏跃晖在担任辽宁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2万余元。此外,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农产品加工项目补贴资金1.65亿余元被骗,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跃晖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一审宣判后,魏跃晖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