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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名厅级干部、7名县处级干部因中华鲟大量死亡问题被查处
时间:2019-08-05 16:04:41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张翀 

  36尾珍贵的中华鲟在养殖基地意外死亡,当地在建工地被指称为直接“肇事”方。然而,在质疑声中,一次次批示、约谈和通知,甚至赶赴湖北荆州的工作专班,没能救得了36条珍贵的子一代中华鲟的命。

  7月25日上午,湖北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做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围绕“拿出实招硬招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题接受采访时,披露了中华鲟子一代大量死亡问题,查处了15名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7人。

  大部分中华鲟子一代栖身荆州

  中华鲟贵为中国长江特有珍稀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称为“国宝”,有着“水中大熊猫”的美誉,2017年,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吉祥物原型确定为中华鲟。然而,因为生存环境的不断破坏,中华鲟正面临着灭绝风险。近两年,在长江流域发现的野生中华鲟,只有二十余尾,并且其自然繁殖已经开始出现年际不连续。于是,野生中华鲟通过人工繁育的亲生子——中华鲟子一代,成了中华鲟物种保护的“一线生机”。

  子一代中华鲟是人工条件下,野生中华鲟被取卵、受精、孵化得到的个体。它们被饲养十多年后终于长大、性成熟,在人工环境下产卵、受精、孵化得到中华鲟被称为子二代。 一般而言,子一代中华鲟比子二代的“体质”更好,遗传多样性更丰富。

  原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2015—2030年)》明确要求,充分利用子一代中华鲟等的性成熟个体,进行人工繁殖,扩大增殖放流的规模。

  性成熟的中华鲟才被称为亲本或亲鱼。全国仅余不足1000尾人工饲养着的子一代中华鲟亲鱼,其中近60%、567尾“栖身”于湖北省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内的湖北恒升实业有限公司郢北场区的中华鲟养殖基地内。

  这567尾中华鲟被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2017年下发的相关文件明确表述为“极其珍贵”,“占现有人工保存子一代亲本个体总量的一半以上,对完成中央要求以中华鲟为代表的长江珍稀特有物种保护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然而,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20日,湖北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在开建芈月桥等项目时,工地附近的湖北恒升实业有限公司中华鲟养殖基地36尾子一代中华鲟亲鱼死亡。

  面对曝光和调查,工地施工照旧

  其中,2017年9月20日,一天之内,两尾中华鲟子一代死亡。湖北恒升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日志上的统计显示,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共有36尾子一代的中华鲟陆续死亡。来自该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此前五年子一代死亡总数只有7尾。该公司将子一代死亡原因直指附近的施工项目——芈月桥。

  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6月,原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更名成为荆州文旅区后,当地加快旅游开发建设步伐,包括“凤凰大道”、“芈月桥”、“庙湖环境整治”等一批项目陆续上马开工,这些都是当地的重要市政工程。

  湖北恒升实业有限公司诉称,2017年上半年芈月桥开始施工打桩,中华鲟养殖基地近一半的土地被“征迁”。芈月桥工地与已经拆迁过半的湖北恒升实业有限公司中华鲟养殖基地的最大养殖池距离不足5米,仅一墙之隔。

  湖北省水产局组织的专家组对死亡的子一代中华鲟死因作出鉴定,称与施工造成的震动、噪声、水源变化等有直接关系。湖北省水产局渔政处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中华鲟很敏感,或者说胆小,有大的震动、噪声,它会乱窜,会撞到墙,或擦伤、内伤,可能造成感染、死亡。

  事实上,在子一代中华鲟出现死亡之后,围绕着中华鲟保护所做的努力就没有停止过,早在2017年11月,原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就曾向当时的湖北省农业厅去函,措辞严厉、态度明确:恒升公司的567条亲本极其珍贵,对完成中央要求以中华鲟为代表的长江珍稀特有物种保护具有极端重要意义,要确保现有人工保存群体安全。原湖北省农业厅在收到长江办的上述文件后,组织工作专班赴现场实地调查,并组织各方磋商,甚至约谈荆州市文旅区相关负责人。

  2018年6月1日,当时的湖北省农业厅负责人到荆州市主持召开协调会,传达省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督请荆州市政府协调处理。但协调会过去3个月,仍未取得实质进展,并再次发生中华鲟陆续死亡现象。2018年9月11日,湖北省水产局致函荆州市政府,要求荆州市文旅区迅速暂停施工。对此,荆州市文旅区也明确表态,保护中华鲟的手段之一就是停工,而他们一直宣称停工的工程却被媒体和企业曝光一直在施工。

  2018年12月,农业部长江办就中华鲟人工保种群体保护问题,约谈了湖北省荆州市政府,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参加约谈。

  当年12月10日,荆州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会议指出,市纪委监委要全面调查,既要查其中是否存在利益链条,又要查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做到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规划之初就“忘了”中华鲟

  综合整起事件,导火索是政府与企业的一场征迁纠纷。2014年6月,原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更名成为荆州文旅区后,当地加快旅游开发建设步伐,包括“凤凰大道”“芈月桥”“庙湖环境整治”等一批项目陆续上马开工。

  国内鲟鱼保护专家认为,项目从规划之初就“遗忘”了这批中华鲟。政府在征迁方案中把恒升公司当成了普通的养殖企业来规划安置,没有考虑到这批中华鲟搬迁保护的费用,结果出现了严重分歧:政府少数官员质疑这批中华鲟及其价值,而企业又以之为“谈判筹码”。

  专家们认为,征迁纠纷导致这批中华鲟保护一拖再拖,以至于长期未能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延误其搬迁保护工作。而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的结果非常明确,恒升公司的环境已经不具备驯养这批中华鲟的条件,僵持下去这些中华鲟“只有死路一条”。

  业内专家曾建议,双方搁置纠纷,地方政府须尽快启动保护这批子一代中华鲟的具体事宜;恒升公司应尽快降低养殖密度,帮助这批子一代中华鲟修复伤病。此外,还应立即启动异地驯养工作,尽快形成长远保护方案。目前,相关保护工作已经启动。

  然而,此次事件直接暴露出一些核心问题,首先,民营公司驯养的中华鲟子一代,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产权归属如何界定?实际上,征迁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根本原因是:恒升公司要求赔偿范围包含中华鲟。

  据了解,企业认为,子一代驯养的费用完全由企业负担,中华鲟没有放开商业利用,企业是依靠饲养其他经济鱼类的收入来填补。而荆州文旅区则认为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国家资源,不该是企业私有财产,因此赔偿不能包含中华鲟以及对中华鲟进行迁地保护的费用。

  此外,此次涉及的中华鲟子一代的保护主体、以及未来保护工作的主体、资金来源等等,目前都依然未能有清晰明确的定论。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中华鲟死亡事件以及留下的争议,暴露出我国水生珍稀物种保护机制存在责权利不明确的问题,法律和行政边界亟待厘清:须进一步明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产权归属的界定原则,是谁驯养谁拥有,还是统一归属国家;须进一步明确水生珍稀物种保护责任主体,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和边界。此次的中华鲟死亡事件已经暂时告一段落,无论是否还有遗留争议,都希望未来地方有关部门能真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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