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称,《通知》),在此次发放的补贴中,涉及包括内蒙古、吉林、浙江、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内的风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总额共计81亿元。
根据《通知》下附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汇总表”,风电、光伏项目补贴约为42亿元以及30.8亿元。其中,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和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分别为0.37亿元、0.48亿元和29.97亿元。分省分来看,由于最早启动补贴电量核报工作,内蒙古占比近九成,各类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计71亿元。
《通知》指出,资金拨付时,应优先保障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等涉及民生的项目,确保上述项目补贴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对于光伏扶贫项目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或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当地光伏扶贫收入结转机构,由扶贫主管部门监督足额拨付至光伏扶贫项目所在村集体,集中电站按照其扶贫容量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