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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原高官:房地产税还在起草阶段 意见分歧不小
时间:2019-03-26 11:44:19  来源:金羊毛工作坊 

  3月25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办的2019经济学家年会 · 中改院论坛在海南海口召开。在论坛“展望2019”的圆桌讨论环节,联办财经研究院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房地产说应该分两个阶段看,第一阶段是2012年重庆、上海试点的时候,那个方案实践证明,当时说的几个目的没有一个目的实现了。

  而对于目前房地产税进度,许善达认为,在研究起草阶段,是指还没有形成共识,还有很多问题还在研究,并且意见分歧不小。

  许善达表示,目前房地产税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共有产权房,本身是政府解决博士、硕士、大学毕业生住房困难问题,符合一定条件的你出70%,政府出30%,政府已经认为这样的群体买房困难,出钱帮助他们买房,现在你要征税的话,何必给他补助那些钱呢?

  以下为演讲全文:

  这个话题说来话长,我认为我们房产税这个事应该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2012年重庆、上海的试点,那个试点方案我从一开始就不赞成,而且我公开在财经杂志上写过一篇文章,那篇文章财经杂志给了我上万字的篇幅,我对于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的方案是不赞成的。这个试点说要达到好几个目的,但试点以后目的没有实现方案就是失败的。那个方案实践证明,当时说的几个目的没有一个目的实现了。

  说试点房产税可以抑制房价上涨,上海、重庆是因为房产税试点房价就不涨了吗?没有这样的判断,也没有因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然后房价就少了?没有人有这个结论。

  财政的角度来说,这个房产税能够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了,营业税原来是上万亿,现在没有了,然后地方税要有主体税,主体税是什么概念呢?要地方建?这个房产税不符合的,主体是上万亿的,现在结果就是上海、重庆从来没有公布居民试点,要比一比这个房价增长多少就可以想象居民试点是多少呢?所以做主体想实现的目标实践证明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个目的又可能说了,中央地方的财政收入收支不平衡,地方政府非常困难,这个现实是存在的,当时有专家就建议说,如果地方开征房产税可以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如果收入那么少能够缓解困难吗?所以这个目的也没有解决。

  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看,2012年上海同样试点了两个税,一个是营改增,就是部分行业营改增,一个是房产税,这么几年下来,什么结果呢?营改增当年试点不到半年,就有很多地方政府给国家打报告,我们省的地方也要参加这个试点,我们不能再等了,我们要马上参加。但是房产税这几年没有一个地方要参加,没有一个地方政府说我要试点,我要加入试点,没有。

  而且,当时有的专家还预测,说某一个时间点上有一些地方政府要扩大试点。这种预测都被实践证明不符合实际。预测很长时间,那个被预测的地方政府就出面批辟谣说我们这个地方没有说要试点房产税。各个报纸都登张三说、李四说,开发商怎么反应,居民怎么反应。后来中央决定,不再扩大试点。

  房地产税税法是怎么的呢?你要注意一个现象就是,原来特别主张扩大试点房产税的专家,现在对房地产税立法都不怎么发言了。现在对房地产税立法发表意见的,预测通过人大的几审,那些专家都不预测了。专家预测实际都不对的。

  我觉得专家你们都不要太放在心上,最重要的是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人大权威的表达,总理去年用的是“稳妥的推进”,今年用的是“稳步推进”,全国人大在讲到整个立法计划的时候,这个法那个法没有房地产税法,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在讲到2019年的立法里面没有这个法。这个是咱们官方媒体正式报道的,我刚才说的这些信息都是人家有关的领导部门的权威发言,不是哪个人传出来的。

  现在在做什么呢?在研究起草阶段,研究是什么意思?还没有形成问题还没有形成共识,现在研究起草就是还有很多问题还在研究。问题有多少呢?人大和机关说“在研究起草之中”,说明有很多问题还在讨论。这个意见分歧看来还是不小的,所以什么时候能研究这个事情这一句话就没有了,说我们在起草了,说明这个事情差不多了。如果还说在研究,还得看这些专家们怎么形成共识。

  所以我觉得稳步、稳妥,什么意思?不能因为这个事出现社会不满,一定要稳步推进。

  什么样的房地产税法就能够稳步?能够不产生不满。现在媒体上说了很多,先不说法律上的问题,就说技术问题。

  咱们的房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房子,比如保障性住房,那是低收入群体政府出钱建的房子。还有共有产权房,上海最早开始搞,北京也开始搞,共有产权房是政府解决博士、硕士、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按照市场价买不起,市场价符合一定条件70%你出,30%政府出,等于政府给你出一部分的钱,这个钱不是补贴给你的,是产权,是房子产权你拥有一部分,政府拥有一部分。对你来说你是有房子住了,政府出这个钱不跟你收利息,政府已经认为这样的群体买房子很困难,政府出了很多钱帮助他们买房子,对于这样的要不要征税?你要征税的话何必给他补助那些钱呢?

  比如说我们很多退休的职工,他们是领养老金,他的养老金过去是不包括他要支付这么一个房子的税,那你要是征你房产税了,那好,退休金是不是能够增加一点?你总不能说,社保本身有很多低收入群体很困难,你再加一个税,他的生活就要国家统筹资金,那就何必呢?

  我说这个意思,总理说稳步推进,也就是说这些问题在立法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不能因为这个让社会产生一些很复杂的情况。另外还有很多不完全产权的房子。有一个单位在一个小区里面,单位的房子卖就卖单位的,不可能评估,我也不知道评估的效果怎么样。这些事情都是要在立法研究出来的,立法研究就是要把这些问题好好讨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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