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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推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 1月16日开始竞买
时间:2019-01-07 18:11:04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李凯旋 袁晓澜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在日前发布了一则名为“集体土地建共有产权房 探索公共服务配套与共有产权房建设的供地方式”的消息。消息显示,集体建设用地区级统筹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2003、2004、2005A、2005B、2008地块于12月27日9时起挂牌出让公告,将于1月16日开始竞买,预计1月30日完成挂牌出让。这也是北京市第一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共有产权房。

  专家:将利好住房项目价格下调

  此项目总用地面积共99794.21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为62136.675平方米(配建机构养老设施及残疾人托养所),用地性质为F81绿隔产业用地(建设共有产权房),建设规模为147241平方米,拆迁、腾退等相关的前期入市工作由北京兴福集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将同步研究公共服务配套与共有产权房建设的供地方式,完善共有产权房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

  北京大兴此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共有产权房是全国首例。在房价高居不下的背景下,近几年,北京也尝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但房子仅仅为租赁,并不出售。而在此次大兴区瀛海镇的这几块宗地内,共有产权住房是有房本的。公告显示,瀛海镇的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均价为29000元/m²,包含全装修费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类土地本身没有类似征地一说,其和国有建设用地实现了同权的概念,本身是有助于降低成本的。“此类土地后续能够获得相对好的发展态势,利好相关住房项目价格的下调。”严跃进在接受采访时说。

  小产权房或找到生存出路?

  2017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啊》,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但方案均强调,集体租赁主档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且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坚决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自出现之后,便一直不受法律保护。同样在集体土地上出生,此次集体土地上建设共有产权房是否代表着小产权房有机会转正?

  严跃进表示,目前此类集体土地主要是用于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的,这两类住房和小产权房有本质的区别,倘若后续有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那么和小产权房则有一定的可比性。同时,这共有产权住房和普通住房也不同,不是可以随便进行转让的住房,是带有住房制度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的物业类型。但严跃进说:“此类共有产权住房的产证未来办理起来也没有问题,无非是在用地属性上从过去的国有建设用地改为集体建设用地。”

  另外,严跃进表示,此类尝试是否会形成较大的规模,则需要看试点的情况,但预计后续全国各地也会有类似创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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