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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流量造假泛滥 立法禁止迫在眉睫
时间:2019-01-07 12:17:52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张国栋 
       某明星一条微博一年点击量超1亿次,评论区大量相似账号转发;某电视剧33天播放点击量达309亿次,最多的一天高达14亿次;某电影票房十几亿元,被曝同一影厅15分钟播放一场……在“数据为王”的背景下,数据流量造假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影视文娱行业发展的痼疾,备受舆论诟病。(1月6日《北京日报》)

  的确。近期各种文娱行业数据流量涉嫌造假事件频出,当数据流量意味着金钱时,一条依附在数据流量上的影视产业造假链条暗流也在涌动。微博粉丝可以买、跟帖评论数据可以“刷”,一些影视作品的宣传、播放也被曝出“刷流量”“买收视”,当人们还在为某电视剧网播200亿次的纪录惊讶时,另一部剧集便以破400亿次的网播量紧随而出。这些“注水”的东西,既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市场情况,也不能指导市场的良性操作,更不能反映国内电视剧拍摄的真实状况,只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是一个亟待割除的毒瘤。

  事实上,在当今互联网时代数据流量越来越有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造假领域也越来越“广泛”,从最初的电商购物平台,到如今的影视剧行业,还有民宿行业、网络文学、自媒体等,数据流量造假日益泛滥,危害越来越大。

  且不说虚假的数据对于蓬勃发展的大数据行业来说意味着毁根灭源,对相关行业而言,也无异于拔苗助长,自取灭亡。道理虽然如此,但急功近利使然,要割除这个毒瘤,显然不能光靠行业自律和媒体曝光,而是需要针对流量造假行为是是一个多主体、多元化、综合性的特点,多措并举,对症下药,从体制机制方面建立有效的防范纠错和应对处置方案。

  首先,应尽快填补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明确各个主体的权责。其次,应当革新监管方式,可采取设立“黑名单”、曝光违规主体等形式,为行业发展划定红线,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监管平台而言,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数据审查机制,对虚假刷量行为加以重罚。此外,网友粉丝们也得保持理性,切莫盲从。

  总之,数据流量无好坏之分,也没有无善恶之分,而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具。它们蕴藏的力量不言而喻,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尽其应有的责任,绝不能听任其成为商业造假、利益输送的工具。只有割除人为造假这个毒瘤,终结这个备受诟病的痼疾,切实让数据流量回归真实和本来,诸多新兴行业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实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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