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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山提名为山西省高院院长
时间:2018-11-05 13:00: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中央决定提名孙洪山同志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选人;邱水平同志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根据中央提名,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孙洪山同志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邱水平同志不再担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孙洪山,1968年1月生,此前担任黑龙江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邱水平,1962年6月生,曾任北京市平谷区区长,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等职务,2017年1月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近日已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

  孙洪山简历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法学学士,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1986.09— 1990.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90.08— 1993.08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 在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 1996.07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 2000.03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0.03— 2001.10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办公室、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其间:2001.01—2001.10 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 2011.10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其间:2002.05—2004.12黑龙江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 2013.01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 2013.12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12— 2016.09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

  2016.09— 2018.02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其间:2016.06— 2016.10担任中央第十轮巡视组副组长,2014.09—2017.06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8.02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委员(正厅级)

  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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