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红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红云,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红云担任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所长,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随州市市长,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进行营利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