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5 12:51:24
来源:东方网 作者:徐建辉
10月10日晚,一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自家养的狗被链子绞住大腿,向杭州余杭消防大队求助,希望得到帮助。接线员多次声明“只救人不救猫狗”,并挂断电话,引发该网友不满,质疑当地消防无作为。(10月12日中国新闻网)
长期以来,我们的消防队员似乎已被描绘成了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不止能够不惧生死、勇敢逆行,还可以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形象。试问这可能吗?
要知道,消防队员也是人,不是神,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帮你做到,什么困难都可以帮你解决;消防队的存在与设置也不是为了满足所有人的一切愿望和需求的,更不是为谁跑腿、打杂,甚至寻开心的,他们完全有权利拒绝一些人的过分要求。
必须搞清楚消防队到底是干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可见,消防队的根本职能是救人救命、应急救援,而非有些人理解的“免费帮忙队”。老百姓的忙还是要帮,但是终究要看是什么事情,是否属于份内之事。例如是不是危及生命、十万火急?又是不是除了找消防队而别无他法?
如果说都像曾经报道过的那样,谁家丢个猫跑个狗,或者忘带个钥匙都要找消防队帮助解决,那下次是不是没钱了也可以找消防队要?打不上车也会去让消防队给送?想想都没道理,是不是?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果一味苛求消防队能够有求必应,成为所有人、任何事的“万应灵丹”,那最终只会“有危难帮”。这是因为,一方面,所谓术业有专攻,消防队是一支高度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它最大的价值和功能就是随时随地救人于危难之中,而不是任由人们呼来唤去,干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样只会影响它的专业与专注。甚至因此荒废了主业主责,最后一声令下却拉不上去、救不下来,这才是真正的悲剧。另一方面,消防救援本来就力量有限、任务繁重,如果整天东奔西跑,忙于为各方的人们办各种无关紧要、职责以外的事情,那必然会严重牵扯他们的精力,分散有限的消防资源,影响正常的应急值班和真正重要的紧急救援,为此耽误大事,谁来负责?
所以对于这个杭州网民“帮自家狗解开锁链”的请求,消防队断然拒绝无可厚非,相反若是同意了才是乱作为和不务正业甚至是滥用职权呢!也请有些人别和这个网民一样老是拿“为人民服务”说事,甚至以此绑架舆论、粉饰自己的自私。
消防队、警察等公共服务部门是要为人民服务,但绝不是为哪个人的私利服务,而且某个人也代表不了全体人民。要求这些部门动用公权力和公共资源去干职责以外的事情,去为一些个人的不合理诉求“服务”,就是与法治相悖,与公义为敌,如此损害的才是全体人民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