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光伏行业产能过剩、光伏扶贫骗局、光伏项目骗补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6月1日,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自2018年6月1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明确减补贴、限规模是今后光伏发电发展的基本思路。
业内人士认为,该《通知》不仅是给光伏产业踩下了一脚“急刹车”,也昭示着国家未来对于光伏领域的监管会不断加强。
光伏扶贫项目骗局多发
光伏扶贫项目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随着政策的推进,光伏扶贫项目也得到了快速的普及。
但究竟哪些项目是光伏扶贫,应该由谁来实施,很多农户并不知情。
家住河北省蠡县的张颖(化名)告诉记者,今年正月,当地一家能源公司的安装工找到她,称可以免费安装电站,只需要租用屋顶,每年还可以付租金1200元,安装后5年不用交电费。
在签协议的时候,张颖才发现,安装需要到蠡县供电局开户,并以个人名义到银行贷款8万元,建造光伏发电系统,贷款年限10年,每月按揭由公司偿还,发电的收益也归公司,并承诺贷款还清后,这些光伏设备就归张颖家所有。
张颖担心:“万一公司没有按时还款怎么办,公司破产或跑路了谁来还钱,光伏板出现问题怎么赔付?”张颖最终没有选择安装,但她看到村里不少人家已经安装了太阳能光伏板。
对于这种现象,不少省份已经发出通知进行预防。2017年7月26日,山西省扶贫办发布的《关于扶贫领域防范各种形式行骗活动的通知》揭露了类似骗局:一些不法组织、不法分子打着“精准扶贫”的旗号,在贫困地区组织、策划各种行骗活动。某些骗子公司号称零首付不需要老百姓(76.100, -0.29, -0.38%)付费安装,只需要配合去银行签署贷款协议,就可以在自家屋顶上建电站。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以光伏扶贫为名的骗术套路,会先签订一个假合同,然后拔高合同价格,虚构首付款,利用银行70%贷款作为自己全部收入,同时承诺用户10年免费用电,并帮用户补月供。取得银行贷款后,靠采用的劣质光伏组件及其他低成本设备赚取用户资金,质量难以保障。
补贴成众矢之的
除了光伏扶贫骗局,近年来一些项目单位还通过违规操作骗取光伏项目补贴。
光伏项目受到各地方青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可以享受财政补贴,3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明确“对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光伏扶贫项目,财政部将优先拨付用于扶贫部分的补贴资金”。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指出,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地方政府也要投钱作为资本金。由于部分贫困户集中的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光伏电站投资较大,因此一些地区无力承担。目前,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的资金缺口截至目前已经超过1000亿元,短期内难以解决。
为化解这一困难,有的地区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解决财政困局。
2016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全国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中可以看到,目前,集中式电站资本金和贷款的比例大部分是1:4,资本金以“政府+企业”共同出资模式为主,不同省份甚至省内不同地区二者的出资比例各不相同,也有少数地区为政府或者企业全额出资。
但由于光伏项目涉及资金较大,企业贷款难也是突出的问题,某光伏企业负责人表示,曾向当地国开行、农发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分别申请过光伏扶贫贷款,要么是因为贷款金额小而贷不了款;要么是因为银行较少接触光伏扶贫项目,批贷谨慎而迟迟不予批复;还有就是对贷款的主体有严格要求,政府或贫困户个人可以申请贷款,但企业不行。
明道难行,一些公司通过手段“暗度陈仓”骗取光伏补贴。
据多家媒体报道,2016年,国家审计署在一份专项报告中披露,2014年,湘西兰天公司承接原来英利集团2012年金太阳(23.770, -0.45, -1.86%)示范工程项目4个,分布在45个企业。审计部门核实发现,湘西兰天公司45个子项目中38个存在不同程度问题,涉嫌骗取金太阳补助资金2.66亿元。
法治周末记者并未找到上述专项报告原文,但通过违规操作的光伏项目骗贷现象国家审计署早有通报。
记者注意到,2013年国家审计署曾发布《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显示2011年至2012年,为支持重庆、上海、安徽等18个省份的节能环保行业发展,国家财政拨出800多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三款项目”(能源节约利用类、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类、节能环保类)建设。但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其中,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累计为81.49亿元,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累计为20.06亿元。
在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及整改情况表中列出了多种骗补手段。例如,项目单位以审计时并不存在的建筑物申报光电建筑示范应用项目、编造虚假合同等资料,骗取中央财政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将申请获得的中央财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或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或挪作他用、重复申报项目、多报建设规模和装机容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等。
对此现象,今年以来多省发布了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监管的政策文件,例如,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工程监管的紧急通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2017年河南省光伏扶贫村级小电站建设情况的通报》等。
过剩的光伏产能
“对于光伏产业的‘输血’是为了激发其‘造血功能’,但目前一些地区因为争取补贴一哄而上,补贴一减则立即叫苦不迭。这违背了光伏扶植政策的初衷。”袁家海说。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包括按以往文件明确,可自行管理本区域建设规模的省份(西藏除外)。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通知》被业内人士看成给光伏产业踩下了一脚“急刹车”,甚至判定光伏产业的冬天即将来临,并预测,2018年有补贴的光伏新增并网装机规模约在30GW左右,将从2017年的53GW直接“对半砍”。
袁家海认为,近两年光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策补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6月7日颁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和2017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而今年3月,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已达1.4亿千瓦,早已提前完成任务。
“但与此同时,光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面临的消化吸纳问题也日益严重,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其产业发展也受阻。”袁家海说。
“弃光弃风问题也较为普遍,原因也较为复杂。”袁家海指出,从技术层面看,光电、风电等新能源电力受天气影响具有不稳定性,供电过程极具随机性和间歇性,因此对于纳受端系统动态稳定有很大程度影响,为了保证电网运行安全必须配备火电调峰,导致新能源电力利用率较低,电网出于安全性考虑不大愿意吸纳新能源电力。
“另外,跨区域输电难是化解产能目前面临的一道难题。”袁家海说,我国新能源电力集中开发投产多在西部低负荷地区。除了一部分在当地消纳,很多需要外送,而在现有电力电网体系和运行的模式下,电力输送通道在建设进度、输送容量、输送对象上都难以满足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需求。且部分跨省(区)电能交易输电收费环节多、输电费偏高。
去年8月,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407号),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能源决策支持技术研发中心主任郑厚清的研究曾指出,跨省跨区电价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分层分段累加方式,对于经过多个网省公司的交易,累加的输电价和受端落地价往往较高,影响交易的实现。
袁家海指出,未来除了不断完善电力体系,打破区域限制,更重要的是增强西部低负荷地区自身消纳电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