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对95个文件宣布失效,并公布了《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强调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此次文件清理涉及招投标、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等相关文件。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旨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其中涉及多项招投标方面的文件,如《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应重视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等均被废止。
为进一步精简工程类文件、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住建部此次还对多项工程类文件作出清理决定,如《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等均被废止。
此外,此次清理还涉及多项城建、环保类文件,以及廉租住房、工程师继续教育、建造师认定、绿色建筑、房屋登记等文件。如包括《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等文件也均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