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妨标准先行
时间:2018-01-17 10:22:2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江德斌 
       各地出招管理电动自行车,立法明确登记上牌成趋势。目前,海口、南昌、太原等多个城市都已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专家认为,应从源头上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电池质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大对超标车辆以及违规行驶的整治力度,以此减少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1月16日《法制日报》)。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然而有消息称,国内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且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造成多起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如今,确有必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的产销标准,规范使用行为,以此保障安全。

  目前,海口、南昌、太原等多个城市都已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从具体管理措施来看,主要有“禁、限、疏”三种模式。而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一些城市却因措施脱离现实需求,导致管理成效不甚理想且引起广大市民的不满情绪和抵触心理。可以说,电动自行车乱象依然普遍存在。因电动自行车的规模日益庞大且涉及亿万消费者和众多厂家、商家的利益,不能对其一禁了之。应正视电动自行车的旺盛市场需求,从源头抓起,建立一套符合市场和管理的标准。

  近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强制性规定。

  以上新标准是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新标准明确了各项技术标准,根据民众反馈意见和技术进步现状,对原有标准进行相应提升,从而终结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持续多年的标准之争。按照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会得到强制保障。新标准对厂家和商家而言,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相关厂家、商家必须抓紧时机尽快调整适应新标准,生产、销售符合标准的产品。

  而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讲,需要在过渡期内对存量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淘汰、替换,拿出可行性方案,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要将管理重心前置,严查生产和销售环节,防范不合标准的产品继续上市。同时,各地应合理布局充电桩、充电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充电、保管工作,给用户提供便利安全的充电环境,让消费者用得放心。对于用户的骑行规范问题,可以采取上牌登记的管理模式,将违规骑行与个人信用挂钩等,进而实现软约束。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