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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能出GDP 建筑岂能不短命
时间:2011-05-12 10:01:1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廖保平 

   5月11日《中国青年报》旧话重提,再说中国建筑短命一事,引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经说过的话: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钢筋,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至30年。 对私人财产保护缺力。

        就在这篇报道里,例举了大量建筑短命的事例:投资2.5亿元兴建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18岁“夭折”,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只有15岁的沈阳夏宫2秒钟内变成一堆废墟……

  我去年到欧洲一游,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看建筑、识建筑、品建筑、聊建筑,并油然而生叹为观止之感。因为,无论皇宫、古堡或是教堂,都历史悠久,保存完好,既是城市名片,人类杰出的艺术品,又是优秀的旅游资源,尤其是这些古老的建筑将逝去的历史都具化了,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历史教科书了。普通居民建筑也相当有历史,一般都是数代人居住使用,少说也有五六十年,现在仍然整旧如新,住着后来人。而且他们都非常爱惜这些建筑,一年时间内花一定的时间来打理修饰房屋,成了必修功课。

    过去,我们讲中国的建筑寿命短,不及欧洲的建筑长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中国建筑多木结构,而欧洲建筑多石头结构,所以欧洲建筑容易保存,而中国建筑多不易长期保存。但也不排除中国有很多石结构、砖结构的建筑仍然无法长久保留下来,是因为保护不力的结果,尤其是对私人财产保护缺力。

  其次,过期作废思想也是建筑短命的原因。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因此,我国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商业地产使用权更少,只有四五十年,财产权不能长期持有,耐久性年限又太低,每个机构,每个人都将产生一种“过期作废”的思想:建筑开发商不会想着要建“永不倒”的建筑,为了节约成本,还要让规定年限内的建筑质量大打折扣;管理机构也难以“从长计议”去严格要求建筑经久耐用;购买者、居住者也只希望在有效期内质量有效,整个社会都处在一种建筑快餐生产、快餐消费的心理之中,要想造出、保存百年建筑,何其难也! 

  官员GDP出政绩观念根深蒂固,也是导致建筑短命的原因。目前地方官员仍然受着GDP考核指挥捧的指挥,为了快出GDP,快出政绩,就要搞建设,当有些东西、比如房屋已经建设好了怎么办,那就拆掉重复建设。相对于平地起高楼创造一次GDP,拆掉再建则创造了两次GDP,一次是破坏带来的GDP,一次是建设带来的GDP。而且,没有破坏就没有建设,破坏反倒成了创造GDP的突破口,所以有官员理直气壮地说,“拆出一个新中国”,一些不该拆的被拆除,成了短命建筑。

  今年,日本发生千年一遇的大地震,这本是人类的悲剧,但是我发现,国内一些专家首先想到的不是人类、日本遭受了多大的破坏和创伤,而是这种破坏将会给日本建设带来机会,进而会创造惊人的GDP,这样,刚刚超过日本GDP的中国,又有可能因为此次地震,被日本反超。从专业的角度看,这不能说有错,但是,却可以看出,“破坏能出GDP”的思维在某些国人的心里已经到了多么可怕的地步。

  只要能提高GDP,哪怕用破坏的手段也在所不惜,这是一种值得警思的思维。(廖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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