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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村落需要更多国家行动
时间:2017-12-12 12:23:1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东锋 
    传统村落数量锐减、部分毁坏严重,一些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后继乏力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传统村落面临环境破坏与污染威胁……由多个民间智库基于大量田野调查联合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日前出版的《中国传统村落蓝皮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调查报告(2017)》提出,我国传统村落保护近年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由于各种原因而毁坏的村落不胜枚举”。

    作为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传统村落及其保护近年来正引起各方高度重视。提起传统村落,有人称之为“记得住的乡愁”,也有人说它承载着中华文明的基因与血脉,“反映一定历史时空的社会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发展状况,承载着珍贵的历史记忆、民族及地域文化信息”。虽然现代城市生活给了人们很多生存便利,但倘若任由传统村落“在历史进程中自然消亡”,恐怕后人仅凭“脑补”就真的无法理解“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景象。城镇化的发展大势看似不可阻挡,但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并非不能共存。一方面,在工业化、城市化更为发达的地方,已有很多国家探索出符合自身的传统村落保护之道,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另一方面,我们今天倡导的发展文化旅游业,打造特色小镇,都给保护和激活传统村落提供了新机遇。

    从各级政府、学界到民间公益组织,如今越来越多力量正逐渐加入到传统村落的保护中来。但面对“十几年少了90多万个自然村”这样的严峻形势,保护传统村落更需要国家行动。一个典型经验是,自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发布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以来,过去4年4批共有4153个村落入选,成为“保护对象”。或许相对更多亟待保护的传统村落来说,这个数字显得非常微小,但同时应该看到的是,建立这样一份国家名录,不仅彰显了传统村落保护的国家立场,有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保护意识,而且认定也的确有助于这些村落获得更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另外,关于传统村落如何保护,眼下也依然处于各方探索阶段,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如何平衡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避免出现“建设性破坏”?如何避免传统村落开发可能出现的“千篇一律”、盲目跟风问题?如何使村民有效融入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之中,有效传承其文化遗产和内涵?就此而论,国家行动也应该是一份“底线计划”,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传统村落订立普遍性原则,为后续的开发利用提供行动指引。

    从当下看,保护传统村落的国家行动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方面的规划:一是加大对传统村落的国家保护和投入力度,如实施濒危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对那些得到价值公认同时高危的传统村落,开展行之有效的重点保护,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等。二是加快传统村落保护的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为传统村落的认定、保护、规划利用等提供硬约束,将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地方政绩考核体系,建立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等,抑制一些领导干部在开发利用传统村落过程中的短视和急功近利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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