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被撞。图片来源:深圳地铁官方微博
原标题:可怕!野蛮施工击穿深圳地铁隧道,桩头撞上高速行驶的列车…
工地野蛮施工击穿地铁隧道,高速行驶中的地铁列车撞上桩头,这样可怕的事故昨日(12月6日)在深圳地铁11号线发生。
幸运的是,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然而由于列车严重受损,相关地铁设备不同程度损伤,故障抢修时间超过12个小时,造成大量乘客滞留。而擅自进行打桩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业主方或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擅自施工击穿地铁隧道
桩头撞上高速行驶的地铁列车
12月6号一大早,深圳地铁11号线在前海湾站突然“停车”,所有乘客被要求下车的事情在朋友圈和微博刷屏,11号线故障因此上了热搜。亲身经历的网友发微博称:7点多出门,10点才到公司,11号线停运,地铁停靠的终点在工地上,出站也打不到车,换乘1号线拥挤得到不了站台,怀疑人生。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深圳地铁也是不敢怠慢,从早上7时许发生事故,到晚上19:48起恢复列车运行服务,深圳地铁官方连发了13条微博。
深圳地铁在7:23分发出第一条关于本次事故的信息。官方发布的消息称,12月6日早上7时许,11号线00503次列车在行驶至红树湾南-后海(往碧头方向)时,因列车无法动车执行应急程序,引导列车乘客往后海站疏散以确保运营安全,同时进行抢修队。11号线往碧头方向的列车在前海湾折返,执行碧头-前海湾小交路运行。
深圳地铁被撞。图片来源:深圳地铁官方微博
由于正值早高峰时期,大量乘客滞留,11号线福田-前海湾区段启动沿线公交接驳。深圳地铁也表示,有需要的乘客可前往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任一车站客服中心开具延误证明(2个工作日内)和办理退票(5个自然日内)。使用深圳通卡的乘客可在下次进站时免费更新车票(5个自然日内)。
随后深圳地铁公布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深圳地铁称,12月6日7时许,外部施工单位正业建设有限公司在为业主方深圳市昂塞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昂赛特攀岩基地”作业时,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打桩施工作业,桩头击穿地铁11号线红树湾南-后海下行盾构隧道结构,致使11号线高速行驶的列车撞断桩头,列车严重受损,相关地铁设备不同程度损伤,导致行车被迫中断。
从深圳地铁发布的图片来看,地铁列车头部受损并附着泥巴,撞断的桩头倒在隧道中露出钢筋。
据悉违规打穿地铁隧道的施工点位于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打穿隧道的这一打桩点深度约20米,宽60厘米。该打桩点一旁竖立着一个25米高的打桩机,据深圳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周涛介绍,正是该打桩机作业时打穿隧道。
周涛还提到,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现场人员才得知打穿了隧道。目前,相关作业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正在接受调查。据初步调查,打穿隧道的这一打桩点是于12月6日早上7点左右开始施工。现场共有12个打桩点,其他打桩点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
打桩现场。图片来源:深圳地铁官方微博
对于业主方深圳市昂塞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并未找到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由于事故致使触网受损较大、维修难度较高,因此,故障排查抢修时间超过12个小时,直到晚上19:48红树湾南-后海下行列车才恢复运行服务。
多次出现违规施工现象
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地下车站(含地下通道)、隧道外边线外侧50米内;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等区域属于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桩、挖掘、钻探等施工时,作业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并书面征求运营单位意见后,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规划、施工许可。
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也提示,地铁沿线勘探施工前应将建设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的书面征求地铁集团意见,获批后施工单位仍需严格按照地铁集团技术部门审查通过的方案,做好针对地铁设施设备的专项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但是,违规作业导致地铁运行故障的事情却仍然频频出现。
最近的一场事故仅在一个多月前,据@深圳公交公安微博发布,2017年10月28日晚,深圳就发生过一起违规施工打穿隧道的事故。接深圳地铁公司报警称,地铁9号线深湾站至深圳湾公园站上行区间隧道右壁上方一处有泥浆流出。
经警方调查,该隧道处破损系因深湾片区某小区内钻探施工时违规施工作业所造成。10月29日,警方已将涉事犯罪嫌疑人徐某、邵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二人对违规施工作业、破坏地铁9号线隧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另外,2016年4月28日,深圳地铁5号线临海站至前海湾站区间也曾出现因外部单位在未经地铁集团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钻探施工作业被打穿。
地铁作为客运量巨大的公共交通工具,最大程度地确保其安全运行无疑是运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说,为了大家的安全,希望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钻探、打桩等各类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严格执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地铁隧道以及相关设施做好保护方案。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规定,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征求运营单位意见,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由市住房建设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罚款。
同时,据金羊网报道,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认为,此次事故,施工人员未经审批无证打桩,造成安全隐患,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地铁列车价格昂贵,列车车头严重受损,加上隧道内各种设备的损失,损失巨大,涉嫌构成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理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