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决定,近三年的病人欠费,70%的拖欠由主管医生负责,从医生的工资里扣除。同时为了保证当事医生的生活不会因为扣款被影响,非常“人性化”地提出,“每月从相应管床医生绩效工资中扣除500元,直至扣完为止。”涉及科室遍布骨科、血液科、肛肠科等多个科室。其中普外科一名患者欠费高达17万多,按照70%的比例,医生需垫付12万余元。
医生在行医过程中,兢兢业业,救死扶伤,一不小心被成为欠账不还的“老赖”了,需要当事单位来强制执行。一时间,当事医院领导成为众矢之的,大家把矛头纷纷指向当事的医院主管部门。我觉得当事的医院也是很冤,医院发展建设,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工薪,哪个不需要钱?如果有这么多欠费不还,医院如何正常运作?医生也冤,我辛苦行医,何罪之有?那些一走了之,欠账的病人家属也许也会觉得冤:疗效不满意或者在医院内救治无效,还要我付钱吗?我生病付不起钱,你政府不应该兜底吗?
当一个事件的几方当事人都觉得没错的时候,是否就应该反思我们医疗制度的设计合理性是否出错了?
政府对医疗的财政投入是否应该再增加呢?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应该把人民健康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那到底占GDP的比例多少是合适呢?医疗模式是否合理呢?医疗模式是否应该从以疾病为中心,慢慢转移成以健康为中心,预防、治疗、康复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呢?医疗的收费模式,是否应该允许多种模式并存,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呢?医院目前的按照服务收费,是否应该慢慢转化成以按照疾病收费的包干单病种收费呢?对一些弱势群体,是否应该予以特殊考虑呢?目前的医生管理制度合理吗?是否应该考虑全面放开多点执业,给医院以更宽松的医疗环境呢?药物的改革到了深水区,触及了很多人的利益。药物的研发、审批、流通制度合理吗?
中国的高层对这些问题也非常重视。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这些问题的大方向,都作了些规划,在战略上提出“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作为主题,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实现全民健康,等等。
一个成功的健康保障制度,是各方面因素的有机组合。其中医务人员的因素,是所有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因素。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没有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中国医改会取得成功。
医务人员的专业就是救死扶伤,医学需要的是精神高度集中、医学诊疗过程来不得一丝一毫分心。请不要以“病人欠费”、“医疗免责”、医疗纠纷之类的事情,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行医,好吗?
(作者为浙医一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医学院康复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