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成都市委呼吁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体系
时间:2011-04-26 09:54:26
作者:中国政协报
民盟成都市委提出,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应着眼于“四有”构建制度机制:有一套适应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
为此,调研组建议:界定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范围,建立分类供给机制。归纳农村居民在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设置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若干大类及其具体项目。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以市、县两级为主建立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村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改革要着力构建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人才队伍建设机制。通过民主化推荐、社会化选聘、专业化培训、职业化管理等方式,建立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