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汕头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昨天,该规划由市政府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努力实现约25万本市和12万外市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我市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汕头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粤东中心城市、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意义重大。
据悉,《规划》文本共13篇53章,包括规划背景、总体思路、有序推进人口市民化、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和汕潮揭同城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推进城镇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彰显潮汕文化特色,推动地域文化振兴、分类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全面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行动指引和实施保障等内容。
《规划》基于国家宏观发展环境和新型城镇化推进的战略要求,紧密结合汕头市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多元但层次低下、半城半乡的城镇化特征显著、土地资源紧缺、区域交通地位有待提升、社会自组织能力强等相关特征或问题,分别在推进地区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半城镇化地区人口市民化、提升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产业支撑能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推动地域文化振兴、加强地区城镇化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路径和具体举措,为推动汕头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路径指引、实施内容和机制保障。
规划还结合新时期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并针对汕头的城镇化发展特征及趋求,综合提出“五个新”的发展理念及内容框架,分别为新内涵、新空间、新动力、新品质和新机制,并分别从人口市民化、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产业体系和交通网络优化、城镇存量空间优化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提炼阐述,为汕头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