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7〕1201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实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县级地区(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旗等)申报试点,并适当向化解过剩产能、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
《通知》强调,各地要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切实履责,有力有效地做好试点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