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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家的名义治理药价虚高
时间:2017-08-08 09:42: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樊大彧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36种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的价格谈判结果,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这是中国药品医保准入的首次国家谈判,此次纳入医保的药品大多是患者热盼的肿瘤靶向药,以及治疗心血管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药品。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平均降幅达44%,最高降幅达70%。

    药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是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做法,在我国却是首次以“国家的名义”,由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出面与制药公司谈判降低药价。此次谈判,经过漫长和艰难的讨价还价过程后,有36种药品谈判成功,以大幅降价的方式进入医保目录。药品医保准入采取国家谈判的方式,对药企而言,虽然药品降价,但进入医保目录后销量有望提升,可以实现“以价换量”。对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而言,都从相关药品支付费用的大幅减少中,得到了实惠。也就是说,药品价格的国家谈判,基本实现了药企、医保和参保人“三赢”的目标。
 
    在本轮谈判中,成功进入医保的药品既有跨国药企生产的西药,也有国内企业生产的中成药。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36种药品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涉及多种常见癌症。近年来,一些癌症患者“以钱买命”的不幸遭遇,时常见诸媒体,令人同情。进口靶向药及某些特效创新药,一支针剂的价格动辄数万元,且无法通过医保报销,而一些癌症患者却必须靠其延续生命。受中国药品专利制度,以及一些国产仿制药药效不高等因素影响,许多患者被迫到周边国家和地区,采购进口药品或低价“仿制药”。

    此次国家谈判,将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肿瘤靶向药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纳入药品目录,提高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大大降低了虚高的药价,让相关社会痛点得到了舒缓。

    以国家的名义治理虚高的药价,本轮谈判虽然已取得突破性成果,但并不意味着已经大功告成。谈判成功之后的低药价,如何打破层层阻力在各省市“落地生根”,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现实问题。由于地方医保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一定的取舍权力,此次谈判的改革红利能否普遍惠及参保患者,成为一个悬疑。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有关药价政策执行的力度,给予密切监督,确保此次谈判成果普惠百姓。

    药价虚高是我国医疗体制中的痼疾,药价虚高成因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部分生产企业采用代理销售模式,药品经过层层代理、层层加价,到患者手中时,价格已经翻几倍甚至十几倍。长期以来,围绕虚高的药价,已经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在目前我国医药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各地在落实谈判成果时,必须排除一些既得利益黑手对采购、配送、使用过程的干扰,让低价药顺利送到患者手上,让谈判成果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尽管对治理药价虚高的改革举措,还存在各种担忧,但可以确定的是,随着全方位推进的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逐步到位,“看病贵”问题一定会得到全面纾解。而以国家的名义进行药品准入谈判,此次只是一个开端,在药品谈判常规化之后,还将有更多老百姓离不开的刚需药进入医保目录,惠及百姓民生。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医药消费市场,而且成长空间依然巨大,有着这样的市场底气,在国家谈判的支持下,未来中国的药价不仅可以大幅低于当前,而且应该远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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