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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谈判 一举三得
时间:2017-07-24 09:20:31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晏扬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据悉,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大为减轻,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7月20日《人民日报》)

    高价刚需药的特点,一是价格很高,以致很多患者无力负担;二是刚性需求,某种病非得用某种药,往往没有理想的替代品。可以想象,这两个特点加在一起,对于很多患者来说是多么痛苦无奈的事情:用又用不起,不用又不行。

    面对高价刚需药,医保同样左右为难:将其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基金支出可能承受不了;不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便只能眼睁睁看着许多患者用不起药、治不起病。通过政府部门与药企谈判,将高价刚需药的价格降下来,然后将其纳入医保,这是化解难题非常可行的一个办法。

    实际上,政府部门在谈判中拥有强大的优势,这个优势不是手中的权力,而是巨大的市场——某种药品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一旦患者使用这种药品可以报销,其销量必将大幅度上升。中国有十几亿人口,这个巨大的药品消费市场,使得医保药品目录成了药品销量、企业利润的最可靠保证。此次36种刚需药品以大幅度降价换取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正是政府部门在谈判中充分利用市场优势所取得的成果。

    报道称,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患者再不用为了省钱到周边国家和地区买药了。这才是一种正常现象,中国拥有最大的药品消费市场,哪怕是“以量换价”,国内药品价格也应当总体上低于周边国际市场。

    通过谈判压价,将刚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种办法可谓一举三得。其中受益最大的当然是患者,他们使用这些药品的花费不仅比以前便宜很多,而且还能报销一部分药费,患者个人负担将大大减轻。

    相关药企当然也是受益者。虽然药价降低了不少,但这是“以价换量”的明智选择,或者说是“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药品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意味着企业拥有了更广阔的市场前景、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将给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市场和政策支持。

    “药品降价入医保”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相关药品大幅度降价,使其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成为可能,同时也相当于节省了医保基金支出,提高了医保基金支出效率,达到了“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的目标。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相信将来这样的谈判还会继续开展下去,并且向其他领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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