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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
时间:2017-02-23 11:09:02  来源:住建部 

住建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7]4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8次常务会议批准的《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订实施方案

  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范围为近年来内涝灾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60个城市(见附件1)。有关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督促这些城市依据当地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手册,抓紧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坚持近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既要为全面完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做好基础,又要着重解决当前对居民生活生产影响较大的内涝积水问题。实施方案要针对城市低洼地段及人口密集区域、立交桥等道路集中汇水区域、地铁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等易涝点,逐一明确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落实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包括:

  1.地下排水管渠(管廊)。对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增设雨水篦,新建排水(雨水)管渠;结合地形坡度、管线路由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大型排水(雨水)管廊。

  2.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在易涝点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对道路、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将区域内屋顶以及其他不透水表面上的雨水就近引入,通过滞、蓄实现源头减排。

  3.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对易涝点的排水防涝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机排能力,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城市内河、次干道路、大型排水明渠干沟建设,建设雨洪行泄通道。根据应急预案,按需储备应急抢险移动泵车、发电机等设施设备。

  4.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在易涝点布设雨量计、液位计、流量计等设备,加强数据实时采集与传输,满足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预警预报和辅助决策等需要,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运行管理水平。

  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有关城市实施方案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督促有关城市加快推进列入实施方案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工作,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要件,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成立专家技术委员会,帮助有关城市加强对实施方案和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一点一策”,确保易涝点整治后达到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规定的要求。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

  有关城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从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财力中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地方发行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也要优先安排;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相关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上市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要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价格机制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聚集放大和撬动作用。

  国家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方式积极予以支持,对中西部城市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给予适当投资补助。地方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强化工程建设责任终身追究。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审计、稽察、督导、检查等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各项建设资金,确保各项资金公开透明、安全合规使用,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强化落实责任

  国务院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方案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将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等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指导和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每年进行督查,对于工作效果显著的,将在重大生产力布局、重要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将进行约谈督促、通报批评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陈玮、牛璋彬  010-58933160、58934352(传真)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

  方刚、谭成文  010-68502767

  附件:文件类型: doc1.60个近年来内涝灾害严重的城市名单 (37.00 KB) 

    文件类型: xls2.__________市易涝点整治项目汇总表 (30.50 KB)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相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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