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89%,较2011年提高5.79个百分点。”27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近年来,湖南先后出台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修订了《湖南省实施< 城乡规划法>办法》,以及户籍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新型城镇化配套政策,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已初步形成了以省会长沙为龙头,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的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城镇体系。截至2015年底,该省共有设市城市29个,71个县城和998个建制镇,城镇登记结构逐步优化,城镇功能日益完善,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长沙市、株洲市、资兴市、津市市、澧县、芷江县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长沙、常德分别被列为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和全国海绵城市试点,浏阳市获批全国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袁湘江介绍,湖南新型城镇化试点正在有序开展,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鼓励有能力的人举家搬迁至城镇,同时实行居住证制度改革,来解决进城人口的6项服务、7项便利,另外就是要对城市进行生态修复,改善城市功能。
创新体制机制,是湖南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因素。据湖南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易小林介绍,该省实行“三挂钩”与“三退出”机制,即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中央、省预算基本建设投资都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实行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同时运用PPP模式,有效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
5年来,湖南在全国率先举办了由市长参加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研讨班,与上海同济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并组成专家宣讲团在市州巡讲,目前共培训3400余人,有力地强化了新型城镇化的智力支撑。
“新型城镇化归根结底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关键。”袁湘江表示,城镇人口不是一种机械增长,而是迁移、转移进来,要让他们享受到与原有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等各方面的权利,帮助其更好地融入城市,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