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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 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时间:2016-09-19 09:33:27  来源:中新网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国家卫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全国所有县(市)要重点探索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通知指出,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新的突破。但仍存在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仍需深入推进,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

  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县(市)重点完成以下改革任务:

  1.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2.制定并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开规划执行情况。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划建设或自行举债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巩固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

  4.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

  5.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力争80%以上的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6.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本省(区、市)、市(地)级确定的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将控费目标分解到各县级公立医院,定期公示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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