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河南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实施细则中增加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即1∶1。城乡居民都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王新民说。
何为“城乡居民都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里有一个通俗的说明。就是今后的人大代表,有一个城市代表,也将有一个农民代表。100万农民选一个农民代表,100万城市居民也选一个代表。
何以这样说?我们要追溯历史。1953年,我国制定《选举法》,当时城市还不发达,居民很少,农民特别多,所以当时定下了一个规矩,80万农民中选举一个人大代表,10万城市居民中选举一个代表,这就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去年《选举法》修改说明中所说的我国人大代表8∶1结构。通俗地说,就是一个人代表10万城市居民说话,而一个农民代表就要代表80万农民说话。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渐渐地不再是农民,而是农民工,他们所做的贡献不是种粮,而是给城市盖房。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选举法》在1995年修改时,就将城市人和农村人的代表比例修改为4∶1,就是说,40万农民可以选一个人大代表,10万城市居民选一个人大代表。
虽然农民选举比例扩大了一倍,但是农民在选举权上还是低城市居民一头。去年3月,《选举法》再次修改时,城乡居民的选举权终于实现了平等,即1∶1。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农民或者工人代表就是代表100万农民或者100万居民。
将有更多农民代表为河南代言
这对河南有什么好处呢?我们来算一算。假如河南按1亿人口计,7000万农民,3000万城市居民,如果按1953年的选举法来算,我们农民可以选出88个代表,我们城市居民可以选出300个代表。我们代表的总数是388个。如果按1995年修改后的选举法计算,我们就可以选出475个人大代表。如果河南全省人大代表有1600个,那么城市居民代表和农民代表均为800个左右。
虽然河南是人口大省,但是河南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代表人数不是最多,因为我们城市化进程慢,农民多、城市居民人口少,分得的代表数目就少。今后,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人数将有可能增多。
王新民说,这样,在今后的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中,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代表为更多的农民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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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