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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求新房涨幅要低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
时间:2011-03-30 10:04:0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在国务院确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深圳也终于公布了其房价调控目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有关公告,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各地方政府应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深圳的公布距离“大限”只有两天。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29日的公告中说,深圳市此次调控目标的确定是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完成的。

公告说,深圳将坚决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

为此,深圳今年进一步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加大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严格落实年度责任目标。

此外,深圳还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市场监测与价格分析,严格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供应计划管理,促进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

公告表示,深圳将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查和稽查,加强对存量住房交易税收征管;同时加强对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公告表示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违规内部认购等行为,对于以造假等方式规避限购和信贷等政策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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