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规范调整
时间:2016-04-15 07:37:58  来源:新华社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关于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的内容外,还有一条决定也与你我的利益切实相关。

  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根据初步测算,这几条措施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000多亿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失业保险

  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总费率的具体调整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或恢复。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